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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楼吹笛 宋 · 吴曾
 出处:黄鹤楼志·艺文·传闻·仙踪传说
世所传吕先生诗:“黄鹤楼边吹笛时,白蘋红蓼对江湄。
衷情欲诉谁能会,惟有清风明月知”。
吕先生洞宾,乃名元圭者也。
其诗元题于石照亭窗上,仍记岁月云“乙丑七月二十六日”,当元丰间
喻陟湖北提刑,题诗其后云:“黄鹤楼边横笛吹,石亭窗上更题诗。
人世不识还归去,江水云山空渺弥”。
或曰:元圭,乃先生之别字也。
按:《能改斋漫录》
差役法奏元祐二年正月 北宋 · 孙升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九四
臣昨奉元祐元年二月六日朝旨,司马光劄子奏论免役为害于天下有五,言词激切,圣意感悟,即时施行,应天下免役悉罢,并依熙宁元年以前差役条贯施行。
令下之日,四方之人莫不鼓舞,而又放逐吕惠卿于闽,告之以首建青苗,次行助役。
是则免役为害于天下,陛下知之详矣,诏令宣之信矣。
因民之倦而变更之,岂得已乎!
臣尝奏陈,以谓陛下此因耆德正论,复行祖宗百年差役旧法,慰安元元,苏息疲瘵,中外欢欣,幽明庆快。
臣又言:今民力困极,非十五年前之比,要在委曲随宜,斟酌施行,则人无异论。
臣窃以祖宗百有馀年,德泽深厚、浃于民心者无他,知为国富藏于民之术而已。
民非财不可以生,国非财不足以富,而钱为圆法,流通货财于上下,且非地之所生,非民之可为也。
货殖百物,产于山泽田野,售之于城郭,而聚于仓库,而流通之以钱,不可以饱人之饥、暖人之寒也。
为国者不取民之力,而取民以钱,则货殖百物无以售,而民至于困极也。
城郭乡村之民,交相生养。
城郭财有馀,则百货有所售;
乡村力有馀,则百货无所乏。
城郭富则国富矣。
钱流通于下,则可以相生养;
钱蓄积于上,则终无所蕃滋。
为国者不藏于民,而聚之于府库,此财力所以耗竭,上下所以怨咨也。
祖宗百有馀年,圣贤经纶用度,资国赡军备边,政术详矣。
而差役之法行于乡村,而不及于城郭,非不知城郭之人优逸,而乡村之民劳苦也。
夫平居无事之时,使城郭之人日夜经营不息,流通财货,以售百物,以养乡村,由之而不知,乐之而不倦。
然尺地莫非朝廷所有也,一民莫非朝廷之臣也。
朝廷之于民,犹父之于子,父子之财,宜无异籍,故古语云「未闻子富而父贫」也。
朝廷一旦缓急,则计费之多寡,随所蓄之厚薄,而均取之天下之民,皆知用之不为私,取之非无名也,欢然乐输而无憾矣。
此祖宗藏富于民之术也。
昔人云:与其有聚敛之臣,宁有盗臣。
盖盗取于人犹有止息,而容或幸免;
聚敛则无时而已,必至于穷竭而后止也。
今准元祐元年九月十八日朝旨,诸路城郭五等以上及单丁、女户、寺观第三等以上,旧法纳免役钱五分。
今年正月为始,其收到钱,如逐处坊场、河渡钱支酬衙前重难及纲运公人接送食钱,委是不足,方许将上项钱贴支,其馀并封桩以备缓急支用。
臣自奉上项指挥,日夜罄竭愚虑,不敢轻议。
臣比闻四方之人,自降上项指挥,讻讻不安,以谓朝廷命令更改不定,而刻薄聚敛之徒假息窃视,幸其有间,复肆毒螫,此臣所以不敢默默也。
臣窃以陛下始因司马光之言,感悟圣意,复行祖宗差役旧法,罢去出钱免役,而放逐首议之臣,布告四方,鼓舞天下矣。
城郭减半出钱免役,城郭之民,祖宗以来无役而有科率,科率有名而无常数。
今岁令城郭免役,则是其取无名矣。
贴支有馀,封桩以备缓急,则是又袭聚敛矣。
无名聚敛之迹,犹踵袭乎前,则建议放逐之臣,必讥讪于后。
臣愚深为朝廷惜之,以为与其无名而取于民,封桩于府库以备缓急,曷若藏蓄在民,使之交相生养,待缓急而后取也。
伏望圣慈详察臣所奏,宣示重事元老、执政大臣熟议得失,早赐裁决,以慰四方人心,则天下幸甚!
〔贴黄〕良医之治病,必去其根本,则无后患。
朝廷既知免役之病民而除之,又复踵袭其故,而使之出钱,则是馀毒犹在。
馀毒未除,其病必作。
故近有建议者令乡村元出役钱三百贯以上,不令充役,依旧减半出钱。
均为乡村之民,何独有钱可出?
若以为物产高大,人力强壮,则或令频并充役,或令增添充役年限,以宽下户可也。
自免役出钱以来,乡村极力,人户破荡殆尽,所存无几。
今又踵袭出钱之迹以为诛剥,则更数年之后,物业优厚者破荡尽矣。
是岂仁人之用心哉?
臣近询问福建路提刑喻陟,言福建一路八州,见有宽剩钱,犹可支雇役十年之费,而殿中侍御史吕陶成都府路回,言西州每岁坊场钱可足一年所用。
或诸路例皆如此。
则何忍重困斯民,使之出钱以封桩也!
今东南民间所用无完钱,皆乌旧缺边,而乡村所出谷帛,贱无人售。
城郭人户,比十五年前破家者十七八,皆因纳钱免役之患。
此上下共知,非臣一人之私言也。
或谓近年开边之役所费,非昔时之比,则乞每岁计边用所阙多少,于诸路城郭人户等第科率应副,不为定制,则取之有名,不为聚敛之患也。
缴还唐义问广州词头奏 北宋 · 孔武仲
 出处:全宋文卷二一八七、《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八一
中书省吏房送到直龙图阁、知荆南唐义问集贤殿修撰、知广州词头。
臣伏以广州岭外之重镇,节制南方,控遏中外。
府库之藏,市里之聚,其富不赀。
一方有事,则蛮夷肆力甘心于此,前日侬智高是也。
择将命守,所宜谨重。
臣窃见义问天资狷薄,所至多与同僚以事相把持,无一人悦服者,何以临镇万里,为国藩屏?
此其不可使者一也。
湖北转运司取会渠阳新旧费用,义问与之辨较曲直,文状狼籍,追讦转运使喻陟赴任迟回,人皆怪其险薄,不惜事体,将何以师帅列郡,令远方取法?
此其不可使者二也。
昨措置渠阳事,义问驰牒湖南、江南两路应副军粮器甲,文移急于星火,官民尽力,奔走道路以应之,及既至,则委积无用,却令般回。
若二广有事,大于渠阳,以义问之躁扰,岂不生事?
此其不可使者三也。
昨废渠阳义问处置无素定之策,一旦令兵将弃城,仅脱性命,金帛委于空垣,人民坐受俘戮,其处事疏缪如此,况使之坐制远方不测之变乎?
此其不可使者四也。
朝廷虑四边之患非不至也,今岭外虽无事,然豺狼之心不可知。
当国家闲暇之际,所倚以为干城腹心者,惟在将帅得人而已。
委任失宜,至于误事,虽重贬之,亦何所救!
义问之轻肆浅近,诚不可任。
伏望别择沈深有谋之臣,伏以一面,以销未然之患,慰远人之心。
所有制词,不敢具草。
叔父给事行状元祐八年五月日撰)1092年 北宋 · 黄庭坚
 出处:全宋文卷二三三三、《山谷全书·别集》卷九、《豫章先生遗文》卷八 创作地点: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
黄氏本婺州金华人
高祖讳赡,当李氏时,来游江南,以策干中主,不能用,授著作佐郎,知分宁县
解官去,游湘中。
久之,念藏器以待时,无兵革之忧,莫如分宁,遂以安舆奉二亲来居分宁,因葬焉。
公曾大父及光禄府君,皆深沉有策谋,而隐约田间,不求闻达。
光禄聚书万卷,山中开两书堂,以教子孙,养四方游学者常数十百。
已而仕于中朝,多钜公显人,故大夫公十伯仲,而登科者六人。
分宁仕家学问之原,盖皆出于黄氏。
公少举进士,有声场屋间,登嘉祐六年进士第,授宣州司理参军
治大狱亡虑百数,无不得其情。
公去官,老狱吏尝窃叹息,以为狱官能尽心于治狱,不可欺以秋毫,仁厚精密,前后未见其比。
虔州会昌,治公家如营私,视民病如在己。
会昌民健讼,善匿情成狱,户婚事多久不决。
公开导教劝之,待以恩意,因钩索其曲直,久乃皆服。
其治大狱,多可传道。
世称仁厚吏者,徒苟欲生之,公则不然,曲折务尽其情,要使不冤然后已,故会昌民至今思之。
秘书省著作佐郎,知鄂州崇阳县
未至,丁母夫人蓬莱县太君徐氏忧。
服除,江淮发运使张颉举充勾当公事,未行,或荐公于王荆公
荆公召至中书,问免役法,公以但知旧役法牙规对。
荆公问甚悉,曰:「能留心旧法,必能办新法矣」。
荐于上,遂为司农寺勾当公事
召对便殿访时事,公对曰:「陛下意在惠民,法非不良,而患在奉法之吏多非其人。
朝廷立法之意则一,而四方奉法之意纷然不同,所以法行而民病,恐陛下不尽察也。
河北郡县被水,河东河南京东西皆旱,淮浙飞蝗蔽野,江南疫疠,恐陛下不尽知也」。
遂命公同司农寺丞程之才体量河北、河东灾伤赈济,道除知司农寺丞
公以荒政十二为科条,州县可行者以付守令,其大者或请或遂,务以济民,不专于黜不职之吏立威而已。
归报使事,又言所见民间不便于改法者数条。
明日,上谓执政曰:「黄某忠厚,可使除太子中允利州路转运判官」。
既行,就差提举秦凤等路折纳欠负。
公一听输粟,优估其值,凡折纳五十馀万。
召为司农都丞
异时命陕西转运司为两路,移用常苦不足。
公议两路赋入薄厚、事权重轻皆不侔,使者各为备边之计,偷自便而已,其移运籴买,势必相倾,故每告乏,请复通为一路。
后卒如公议。
监察御史里行熙宁十年七月也。
公疏言:「一人之智不若十人,十人之智不若百人,此有馀不足之辨也。
成天下之务,莫急于人才,愿责两制近臣、监司郡守,各荐所知一人,陛下因所举而任之,于其能否成败之际,亦足以知天下之大吏所以事陛下者」。
上用其言,敕内外待制以上、台谏官、三路都转运使至诸路转运判官,各举才行任升擢官一员,于是应诏者百馀人。
公又疏言:「势孤地寒,远迹下僚者,既得以名闻于上,愿诏中书审察其能而用之,则急才之诏不虚行于天下」。
又疏言:「自五年以来,天下水旱,下户实蒙支贷倚阁之惠。
今幸岁丰,有司悉当举催。
久饥初稔,累给并收,是使百姓遇丰年而思歉岁。
乞定诸路举催欠负,上二等户三分收二,下三等户收半,仍饬官司听民折纳」。
又言:「都检正俞充结中人,徼幸富贵,不宜使佐具瞻之地」。
并言:「王中正任使太重,恐为后忧」。
又面论之甚切。
上曰:「人才盖无类,顾驾御之如何耳」。
公对曰:「虽然,渐不可长。
圣人长驾远御,故四凶在朝,不废时雍。
彼皆才器杰然过人,任使称意,为后世虑,故放殛之耳」。
上曰:「且置此事。
河决曹村,京东尤被其害,今以累卿」。
京东体量安抚,公条举百馀事,大略疏张泽泺至滨州,以纾齐、郓,而济、单、曹、濮、淄、齐之间,积潦皆归其壑。
郡守县令能救灾养民者,劳来劝诱,使即其功。
发仓廪府库,以赈不给。
水占民居未能就业者,择高地聚居之,皆使有屋。
避水回远未能归者,遣吏移给之,皆使有
所灌郡县,蠲赋弃责。
流民所过,毋得徵算,使吏为之道地,止者赋居,行者赋粮。
忧其无田而远徙,故假官地而劝之耕;
恐其杀牛而食之,故质私牛而予之钱。
弃男女于道者收养之,丁壮而饥者募役之。
初,水占州县三十四,坏民田三十万顷,坏民庐舍三十八万家。
卒事,所活饥民二十五万三千口,壮者就功而食又二万七千人。
得七十三万二千工,给当牛借种钱八万六千三百缗。
归荐士大夫,后多朝廷所收用也。
结绝相州狱事。
初,相州事发于皇城,卒事十九不实,知杂御史蔡确锻鍊成狱,以此自媒。
中丞邓温伯、御史上官均上疏论之,温伯又在经筵造膝而论。
耳目长具得温伯、均所言,又善伺察中人主意,即论温伯、均朋党为邪,与罪人为地。
又任残贼吏日引诸囚,如使者虑问状,称冤者辄苦辱之,有人情所不能堪。
及上遣黄履、李舜举按状,而囚以为如前,皆引服。
于是天子不疑,而温伯、均皆得罪;
犹独上疏争之。
公至未几,而具狱上矣。
公尝谓子弟:「吾失不极论此狱,甚愧于上官御史也」。
提举南郊事务,斟酌损益,为《南郊式》二十卷。
监试国子监开封进士,奏增损《贡举式》,进士以为便。
已事对便殿,言近岁虽以经义取人,太学诸生文章体制未能近古,大率集类章句,联属对偶,风传四方,谓之新格。
不禁其渐,文章反陋于作诗赋时。
乞申敕教官,稍令务本,以深学者之原。
集贤校理判尚书刑部赐绯衣银鱼。
元丰三年权发遣河东提点刑狱,兼提举义勇保甲
明年秋,召阅泽州保甲,补官者五十八人,特改一官。
八月,麟、府军兴,兼权转运判官,又差定代州地界。
公条具曲折为十二寨图以进,且言:「建议者以分水画界,恐地势不能尽然,启豺狼心,失中国险固」。
其后辽人果责分水之言,包取两不耕地,据有形胜,下临雁门,父老于今以为恨。
王中正发军兴,皆用一而调二,其数皆千万计,或非所急,或非所用。
转运使陈安石计不知所出,奉行唯力,恐不办,或增调之,一道骚然,百姓朘剥至骨。
公为言:「主将非其人,其势必败事。
乏军兴,虽罪死,斟酌事宜,使不乏而已,何忍自竭根本」?
安石字谓公:「夷仲,安石老业,今日但保首领归,安能顾惜待制」?
其任国家大计盖如此。
公每为中正言朝廷大体,民命重寄,赞道其所长,稍稍规之。
初虽乐言,不以为忤,及将出界,取公钱钜万为特给,中正父子多自予,馀以差给凡在军者。
公为言:「敛天下以奉一方,皆出于不得已,愿更为县官爱惜」。
中正始怒。
是时随军使臣员二百,多请托徼幸成事,或父子兄弟皆在行,中正已取其半。
庄公岳、赵咸将漕随军,公在塞内主续馈饷,欲部分使臣护道路,而中正所取之馀,尽随公岳、咸,无在者。
师去界已百馀里,移文追之,皆不报。
公谓勾当公事孔文仲,当自驰往取之,夜置酒与文仲诀,文仲泣曰:「公行军,外事不可知,使臣从军,非公责也」。
公曰:「王事当计成败,岂但塞责耶」!
从十数骑,尽夜追至军,中正等皆大惊。
公骂公岳、咸,取使臣五十馀复归。
因上疏言大军必无功,未有以善其后。
乞募民入刍粟实塞下,得以补官,及一切除罪,少宽近边百姓已竭之力。
已而大军溃归,中正归罪转运司应副乖方,且言黄某不肯协心同力。
上遣御药士宣簿责乖方十事,公以书对,称死罪,皆实有之。
继遣开封府司录喻陟潞州置狱。
安石以应副漕挽,免就狱。
公独对吏月馀,但坐奏请张皇,降一官,在职如故。
师出以元丰四年冬,降官以五年三月
是冬,以绛州王达群盗阻山,横行劫略,达张红伞以入县镇,奉诏督捕,尽十二月,悉捕斩之。
六年六月,还所降官,又以教保甲应格进一官。
诏按边州违法透漏事,至岚、石州,道遇岢岚军流民,经略司奏请,已被旨给路粮遣还本郡,而老幼二千馀口,号泣于道,拥公马首,自言昨以雨多籴贵,暂来就贱分。
锄一夏,已见穟,已立苗,愿及分田乃归。
公即慰谕,移岚、石州,未得发遣,立为奏入,内侍省递其言:「所问情实如此,臣不敢以忧非其职为嫌,改朝廷之成命为罪。
窃惟老小二千口不得其所,陛下必为之动心」。
闻数日,遂得报,可其请。
十月,罢提点刑狱,为权发遣同提举保甲,视转运副使
八年九月,诏以明年正月罢赴阙。
司马温公言,閒居往来陕洛间,闻河东民言甚美,因熟问治状。
吕正献申公亦言,河东军兴,边民德公甚厚,顾朝廷不尽知耳。
公在河东六年,未尝乞赴阙,虽在团教场,未尝易儒服,故在陕西、河北,独不赐战袍。
元丰末,他路保甲拥兵入县镇,贼杀官吏,群盗通行数州,独河东保甲不为犬吠之盗。
元祐初,除尚书户部郎中,治左曹
二月,差按察成都等路茶事,兼体量邛州蒲江盐井利害。
先奏罢陆师闵所行公私甚病者,乃具奏曰:「臣奉被使旨,所至访求利害,至熟榷茶之法,实有害于川陕之民。
盖官司不原朝廷立法本意,希功幸赏,以得为多,于是禁网滋繁,百姓受敝。
陆师闵立法最虐,故取利最多,上累国体,下敛民怨。
中外臣寮所言茶事害民六科,皆有事实。
若遽论之,不若尽以予民,使园户自卖,商贾自贩,官收税引及歇驮钱。
并复熙宁以前博马之策,无交易之烦,无脚乘之劳。
抉去故敝,一从私便,无复可议。
若致详于公私之际,则先当议民,其次商贾,其次边计利害,各有所在也。
今蜀民通患币轻钱重,商旅赍携,息不偿费。
若不捐榷茶,尽与商贾,则百货未能流通,脚乘未能猝备。
非唯园民之货郁滞,绝其资生之路,若蕃市交易万一不继,亦足以害经久之法。
今若捐十一州之与商贾,仍以川峡四路及关中诸路与之为受茶之地,宜若可以尽泄川茶,以补蜀民久困;
而官以善价取雅州兴元府所产,以赡熙秦诸州,酌中法以为边备,于理为可」。
于是朝廷许转运司尽公私之便,商度立法。
公又奏曰:「产之地尽在川路,卖之地全占陕西
其发至陕西六路者为纲,榷于川峡四路者为食茶。
若产之地除去榷卖侵刻,取息太重,搜捕苛扰,差雇不和,配卖赊欠,预俵折纳,滥赏诸敝,则卖之地随事制宜。
其目有六:一曰路分全占陕西州县,又榷取京西金州
以东南望之,疑若专利太多;
以天下观之,阜通川陕之利以备边,而不病东南,则势矣。
故以熙河秦凤泾原为禁旧路,以永兴鄜延环庆为通茶新路。
不禁旧路,无以制蕃市;
不通新路,无以便民欲。
使通塞常相权,则公私可以共利。
二曰卖给历,抑配及官卖末茶。
今尽除宿敝,又禁南茶无入陕西,使川茶常不失中价,则民不知榷茶之害。
三曰茶色不等。
盖汉茶食嫩,蕃茶食老。
雅州之名山,自兰州入邈川,至于于阗
元之大竹,自阶州入欧家,自河州入木波。
洋州西乡,自河州入木波,至于三耶、龙谷。
今区别茶品,以入诸路,则可以适汉蕃所宜。
四曰价直腾踊,则害马价。
今以茶马相宜,以斤对寸,高下适等矣,因宜增损,则可以制边备之费。
五曰博易夺市易之权。
污吏挠法,法不可为污吏废。
今边市博,大者在马,其次金帛。
去贪者之害,乃可以通边市之利。
六曰脚乘不均。
盖缘军兴,脚乘踊贵,故高立雇直,遂以诸场所博污滥之物,高价估折。
今若斟酌高下,损其馀以资铺兵,则可以力,使之任并定博马,岁额以万八千匹」。
又奏蒲江盐事云:「邛盐旧价太高,已蒙朝廷权减斤为八十五钱。
然污杂湿恶,积敝未除。
今欲止绝汀淋灰土及煎胆水,止用九井正水煮一色盐,用权减价为定法,专用食邛州,禁外来官盐及小井盐。
其汀淋等盐八百六十二斤,乞于正额除之,仍宽盐户旧欠,十分除二分。
邛民数十年之病,于是悉除」。
所奏皆即施行。
除直秘阁权发遣都大提举成都府利州陕西等路茶事,兼提举马监牧公事。
以职事入奏,落「发遣」字。
朝论以宰府官属当得中立不倚之士为助,以公不附会朝廷,必废茶法,已而公私便之,故二年十二月,除尚书左司郎中
公语子弟:「昨按察川陕茶政,随事制宜,便于公者不苟去以为名,害于民者不苟存以为利。
论者未以为然。
是岁遂代前官,领茶马事。
前日所以绳治人者,皆身当之。
在职岁馀,法无疐阂不可行者,士大夫乃颇见信。
故知无心以制事,利害则合而听之,在人在己,无间然矣」。
初,陆师闵时,岁计茶息以一百二十万缗,掊克敛怨,无所不至,岁乃得二百万缗。
及公将使事,尽除公私之病,比数年,亦得百二十万也。
四年十月,除起居郎
知公者贺曰:「公学问文章,宜任论思献纳,而经营四方馀十五年,从此乃得涂辙」。
公谢曰:「王事内外一耳,岂敢有择邪」?
五年六月权中书舍人
九月,迁集贤殿修撰枢密都承旨
公言比岁累进官,无功状,固辞不敢就职,乃以修撰陕西路都转运使赐紫衣金鱼。
陕西狃习军兴,帅府常侵渔,岁计金帛,监司为军兴时柄在帅府,欲按举则掣肘,故瘖不治。
公痛以法绳治大府,责其逋负。
六年十一月,除给事中七年正月就职。
于是数月无除拜,所駮奏法令二十馀事,皆见听。
自诏绝夏国岁赐,边臣往往邀功生事。
间小入钞略,虽亡失过当,匿不以闻;
及幸胜,论功则上下相蒙以冒赏。
朝廷既治通远军上首虏不实当之罪,罚金。
公駮奏不听,因复言:「今日阅实边臣功过,止用保明文字而上功状,故不以实,则无功者论赏,死事者不见哀恤,军律渐隳,何以禦侮?
纵未特行贬黜,宜自朝廷申敕法令,以惩后来」。
五月戊子,病疽甚,卧家,求致仕,不允。
丙申,不幸捐馆舍。
知与不知,无不哀悼。
诏给赙赐有加焉,假官舍庇其诸孤,下所属调护葬事。
娶刘氏,尚书屯田员外郎致仕涣之女,封彭城县君,先公没十年。
子男四人:曰叔豹遂州司理参军
叔向太庙斋郎
叔夏,举进士
叔敖封丘县主簿
女三人:长适承务郎李逡,馀在室。
有文集十卷,奏议二十卷。
公读书常自得意,以为学问之本,在力行所闻而已。
不惮改过自新,善用规谏之言,一言而善,终身纪之。
其于不义,小心畏避,人笑其怯;
见义而行,胆气烈烈,无不叹息。
平生忠信孝友,自以无负于上下神只。
张颉江淮入奏计,与丞相吴正宪公语东南水旱,意以为病新法;
正宪公至上前道之。
已而上参问,自东南来者皆曰无有。
有诏治语所从来,窘甚,召尝所与往来者计之,莫敢过者,召公而公至。
问曰:「计将安出」?
公曰:「士大夫岂效儿女辈语人前匿之邪!
今所对者天子大臣,尝言之,不可食;
未尝言,不可强服」。
乃释然,用公言得罪,亦不深悔。
公天资洁清,非其义,虽饮食之物不虚受也。
到官,必推廪给圭田与前人,然后就职;
罢官,必亟解职,推廪给圭田以与后人,自少长行之不变。
及为大吏,廪给于法疑,必辞厚而取薄,非矫揉为之,心安而性服之也。
刘夫人没后,家事尽付诸子,未尝知有无。
旁无妾媵,寝室萧然,惟书册而已。
举吏六百馀员,必问能否,不行请托。
其举擿有罪,小赃污时见纵舍,至酷吏残民,必击去之。
河东时过正平县,有民扶老妪自言:「尉疑我窃盗,笞掠我,今母子共有三足指存」。
问尉,曰:「高士造以疑执讯此母子」。
有实,即奏罢之,曰:「不去士造,无以谢此两母子之不辜」。
屯留司马宏,温公兄之子,右丞相范公之婿也,望公荐拔。
公察为吏尚奇怪,立诽谤木听民言,然及其县,吏民困于威虐,皆无完肤。
即召数之曰:「不能改,且奏罢若矣」。
刘昌祚代州,役壮城卒缮官舍,一卒坠地死。
监司会议,欲案其罪,公曰:「昌祚才器,必为名将,诸君幸缓其小过,且为诸君因行案之」。
公至代,阅昌祚吏治军政甚修,方略耳目足办边事,因作荐章,极口称道之,故事遂已。
公之奏举人,皆此类也。
诸孤将以今年九月,奉公及刘夫人之丧,合葬于分宁县双井之台平、大夫公之墓次,方求当世之君子位光显而其言立,且知公之表里者为之铭,以传信来世。
庭坚越在衰削,哀不能文。
公之遗事,多所散轶,追次其在者,广记备言,以待采择。
谨状。
元祐八年五月日,第九侄某状。
九日山题名 北宋 · 喻陟
 出处:全宋文卷二一一二、民国《福建通志·金石志》石七
提点刑狱桐庐喻陟明仲郡太守长乐王祖道若愚监郡莆田陈阐伯道南安县衢梁吕防节之游延福寺、自止轩登聚秀阁,望紫帽山,瞻无等禅师瓦棺,至君亭,观砚碾,由石佛北台院,缭绕而还。
元祐元年四月初沐。
吕元圭诗后 北宋 · 喻陟
七言绝句 押支韵 出处:黄鹤楼志·艺文·诗歌·宋代
黄鹤楼边横笛吹,石亭窗上更题诗。
世人不识还归去,江水云山空渺瀰(《能改斋漫录》卷一八 《能改斋漫录》:世所传吕先生诗“黄鹤楼边吹笛时,白蘋红蓼对江湄。衷情欲诉谁能会,惟有清风明月知。”此吕先生洞宾,乃名元圭者也。其诗元题于石照亭窗上,仍记岁月云乙丑七月二十六日,当元丰间喻陟湖北提刑,题诗其后云云。)